反不正當競爭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

反不正當競爭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

本站網小編反不正當競爭示範法是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國際局根據1994—1995兩年計劃編撰的。該示範法參考了題爲<反不正當競爭的保護——當今世界狀況分析)(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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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當競爭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什麼啊?

《反不正當競爭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者營利性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反不正當競爭的經營者常見的經營者包括:自然人、經濟組織、各種法人等。

法律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 :

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本法規法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爲。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者營利性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