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政策

快遞政策

快遞政策

快遞又名速遞,是兼有郵遞功能的門對門物流活動,即指快遞公司透過鐵路、公路、空運和航運等交通工具,對客戶貨物進行快速投遞。在很多方面,快遞要優於郵政的郵遞服務。除了較快送達目的地及必須簽收外,現時很多快遞業者均提供郵件追蹤功能、送遞時間的承諾及其他按客戶需要提供的服務。因此,快遞的收費比一般郵遞高出許多。快遞業者可以不同的規模運作,小至服務特定市鎮,大至區域、跨國甚至是全球服務。

辦事指南

1、實名制
中國擬實施寄快遞實名制已在浙江紹興試點:2011年杭州快遞爆炸事件發生之後,中國就在醞釀實行寄快件實名制,公安部已經在浙江紹興進行了試點。而在上海世博會期間,也在上海試行過一段時間。一旦正式開始試行,客戶寄快件時需要出示身份證,快遞公司業務員要開包檢查、覈實寄遞物品,還要將這些資訊登記輸入電腦,而收件人也必須出示身份證接收快遞。業內人士表示,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快遞安全係數。
快遞實名制不但有利於保證收件人、快遞人員以及快遞公司三者的安全,還有利於規範快遞市場。不過,快遞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成本,則有可能由消費者自己來買單。
2015年10月22日,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工信部、安監總局等15部門召開的電視電話會議,從2015年10月22日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國範圍內集中開展危爆物品、寄遞物流清理整頓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15部門要求寄遞物流行業全面落實寄運物品先驗視後封箱、寄遞物流活動實名登記、郵件快件X光機安檢3項制度,提升行業規範管理水平。
2、簽收新規
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服務》國家標準明確叫停了“先簽字後驗貨”的規定,一直是消費者所詬病的“先簽字後驗貨”行爲有望終結。
於2012年5月1日起實施的《快遞服務》國家標準規定,快遞公司收派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對於代收貨款快件,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快件,收件人可先驗收內件再簽收。驗收時,可對內件外觀和內件數量進行清點,但不能對內件進行試用或進行產品功能測試。這一規定意味着,快遞公司將無權要求消費者“先簽字後驗貨”。
3、延誤索賠
2012年5月1日起,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正式實施。該標準規定,同城3天、異地7天快遞還沒有到就算徹底延誤,可向快遞企業索賠。
2012年5月28日起, 網上購物遭遇送貨難,節假日上門送貨不準點,超3天未送達每件快遞最高賠10元。由中國快遞協會牽頭,全國9大快遞企業與國內最大電商網購平臺,天貓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共同打造電商社會化物流新標準。
2012年5月28日,簽署戰略協議的包括國內EMS、順豐、申通、圓通、中通、韻達、宅急送、百世匯通、海航天天,基本上全面涵蓋了國內物流的一線陣營,其快遞業務量佔整個國內網購快遞市場份額超過90%。協議包括即日起開通的超過5000多條城市間線路的“次日達”與近4000條的“1~3日限時達”服務。如未送達,將補償消費者5~10元快遞費。
延誤賠償應爲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由於延誤導致內件直接價值喪失,應按照快件丟失或損毀進行賠償。
消費者如遇快件延誤、丟失及損毀,可先向快遞企業投訴。如企業推諉、對處理結果不滿意,消費者可向管理部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