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辦理取保候審流程是怎麼樣的?

取保候審的流程是:申請——相關部門的審覈——執行,申請透過審覈之後就可以辦理相關的手續了,取保候審最長是不超過12個月的,一般來說在提交取保候審申請之後七個工作日內就會有答覆了的,不符合條件是不予取保候審,具體的流程如下:

刑事拘留辦理取保候審流程是怎麼樣的?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爲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

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

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

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爲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的人應遵守的規定

①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②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④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

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的後果

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注意:被取保候審人取保期間重新犯罪的:

①暫扣保證金;

②故意犯罪的,沒收保證金;過失犯罪的,退還保證金。

取保候審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取保候審在申請之後就等待審覈,審覈透過辦理手續,取保候審是需要繳納保證金和需要保證人的,並且是不能夠隨便去外地的,去外地是需要到當地的公安部門那裏去進行登記的,需要得到公安部門的允許纔可以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