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過當的特徵是什麼

防衛過當的特徵是什麼

防衛過當是由正當防衛轉化而來的,構成正當防衛的,行爲人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如果是不小心構成了防衛過當的話,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承擔責任了。在瞭解防衛過當的責任之前,我們還是應該知道防衛過當的特徵是什麼。本文將針對這個問題爲您做詳細介紹。

一、防衛過當的法律特徵

1、在客觀上表現爲防衛行爲明顯超過了必要限度並造成了重大損害;

2、防衛行爲必須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對於防衛過當的量刑,中國刑法第20條第2款規定,“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防衛過當致人死亡的量刑

(一)一般的防衛過當行爲的處罰

根據法律規定,對於正在事實的搶劫、強姦、故意傷害等嚴重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的暴力犯罪行爲,是不存在防衛過當的。譬如對方五人持兇器入室行兇,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是打死了行兇者也不屬於防衛過當。除非是對方的暴力侵害已經被成功制止,防衛人出於“防患於未然”的想法進一步傷害對方纔可能導致“防衛過當”。“防衛過當”本身不是罪名,一般都會以“故意傷害罪”定性,但是在量刑的時候會從輕。

(二)防衛過當致人死亡涉嫌故意殺人罪

防衛過當致對方死亡即涉嫌故意殺人罪,按照刑法規定犯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國刑法規定,對於防衛過當構成犯罪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在司法實踐中,確定何種情況下減輕、減輕多少,何種情況下免除處罰,一般應當綜合考慮防衛的具體目的、過當的程度、罪過形式以及防衛行爲所保護權益的性質等個方面的因素。

對防衛過當的犯罪人,在處理時應當正確適用刑法分則的有關條款,依法酌情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從審判實踐看,對防衛過當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分別按照刑法典第235條和233條規定的相應量刑幅度減輕處罰;如果具備緩刑條件,可以使用緩刑;如果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應當免除處罰。對於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的,分別按照刑法典第234條和第232條規定的相應量刑幅度應當減輕處罰;如果具備緩刑條件的,可以適用緩刑;如果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應當免除處罰。

構成防衛過當的,要求防衛超過了必要的限度,並且造成了重大的損害,而這恰好也是法律中規定的防衛過當的特徵內容。至於防衛過當的責任問題,則需要看實際行爲觸犯的是什麼罪名,然後再根據規定作出量刑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