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算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會判刑嗎?

什麼算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會判刑嗎?

一般正當防衛是不負法律責任的,但是正當防衛的界定是有一定的法律規定的,在你遇到類似問題時,建議諮詢專業的律師,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果你的防衛行爲屬於防衛過當的話,就會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下面,本站就簡要講述一下有關正當防衛過當的問題。

所謂正當防衛就是指爲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的對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損害的自衛行爲。正當防衛,是對危害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正在實施侵害的行爲採取不超過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損害行爲。所謂正當防衛過當,是指採取的制止性行爲明顯超過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損害的行爲。“不超過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爲的狀態爲限度,不法侵害狀態已處於結束狀態,危險狀態已消除。

如:某人持刀行劫,被劫人自衛反抗,將行劫人打翻並奪下其所持之刀,刺傷行劫人,行劫人的不法侵害已被制止,不法侵害狀態和危險已處於結束,制止行爲的損害到此爲止,爲“不超過必要的限度”。對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每個公民都應積極採用這一權利與犯罪行爲作鬥爭,因採用正當防衛維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人身、財產權利而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刑法在量刑時會依法予以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五大要件

侵害現實存在

正當防衛的起因必須是具有客觀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許的,不必其侵害行爲構成犯罪爲必要。對於精神病人所爲的侵害行爲,一般認爲可實施正當防衛。但是並非針對所有的犯罪行爲都可以v進行正當防衛,例如貪污罪、瀆職罪等等不具有緊迫性和攻擊性的犯罪,一般不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不法侵害應是由人實施的,對於動物的加害動作予以反擊,原則上繫緊急避難而非正當防衛。不法侵害必須現實存在。如果防衛人誤以爲存在不法侵害,那麼就構成假想防衛。假想防衛不屬於正當防衛,如果其主觀上存在過失,且刑法上對此行爲規定了過失罪的,那麼就構成犯罪,否則就是意外事件。

侵害正在進行

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才能合法益造成威脅和緊迫性,因此纔可以使防衛行爲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開始時間,一般認爲以不法侵害人開始着手實施侵害行爲時開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現實威脅十分明顯緊迫,且待其實施後將造成不可彌補的危害時,可以認爲侵害行爲已經開始。例如恐怖分子在放置炸彈後,即使尚未引爆炸彈,但也構成不法侵害;爲了殺人而侵入他人住宅的,即使尚未着手殺害行爲,但也被視爲不法侵害行爲已經開始。不法侵害的結束時間――當合法權益不再處於緊迫現實的侵害威脅的時候,視爲不法侵害已經結束。具體表現在:不法侵害人被制服,喪失了侵害能力,主動中止侵害,已經逃離現場,已經造成危害結果且不可能繼續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在財產性犯罪中,即使侵害行爲已經構成既遂,但如果尚能及時挽回損失的,可以認爲不法侵害尚未結束。例如:搶劫犯奪走他人財物,雖然搶劫罪已經完成,但是防衛人仍然可以當場施以暴力奪回財物,這也被視爲正當防衛。在上述開始時間之前或者結束時間之後進行的防衛,屬於防衛不適時。具體分爲:事前防衛(事前加害)或者事後防衛(事後加害)。前者被俗稱爲“先下手爲強”。防衛不適時不屬於正當防衛,有可能還會構成犯罪行爲。正在進行或者諸多跡象表明將要實施危害的行爲都可進行正當防衛。

具有防衛意識

正當防衛要求防衛人具有防衛認識和防衛意志。前者是指防衛人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後者是指防衛人出於保護合法權益的動機。防衛挑撥、相互鬥毆、偶然防衛等都是不具有防衛意識的行爲。防衛挑撥――爲了侵害對方,故意引起對方對自己先行侵害,然後以正當防衛爲由,對對方施以侵害。這被俗稱爲“激將法”。因行爲人主觀上早已具有犯罪意識,自不可能實施正當防衛。但仍爲不法加害行爲。相互鬥毆――雙方都有侵害對方身體的意圖。這種情況下,雙方都沒有防衛意識,因此不屬於正當防衛,而有可能構成聚衆鬥毆、故意傷害等罪名。但是,在鬥毆結束後,如果一方求饒或者逃走,另一方繼續侵害,則有可能構成正當防衛。偶然防衛――一方故意侵害他人的行爲,偶然符合了防衛的其他條件。例如,甲正欲開車撞死乙,恰好乙正準備對丙實施搶劫,而且甲對乙的犯罪行爲並不知情。這種情況下,甲不具有保護法益的主觀意圖,因此也不構成正當防衛。

針對侵害人防衛

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侵害人本人防衛。由於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針對其本身進行防衛,才能保護合法權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況下,也只能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的人進行防衛,而不能對其沒有實行侵害行爲的同夥進行防衛。如針對第三人進行防衛,則有可能構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衛亦或是緊急避難。也可以是對侵害人所帶協助其傷害的對象實施。

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防衛行爲必須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內進行,否則就構成防衛過當。例如,甲欲對乙進行猥褻,乙的同伴丙見狀將甲打倒在地,之後又用重物將甲打死。這就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必須注意的是,並非超過必要限度的,都構成防衛過當,只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的,纔是防衛過當。針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進行的防衛,不會構成防衛過當。例如,甲欲對乙實施強姦,乙即使在防衛中將甲打死,也仍然屬於正當防衛的範圍。

構成條件

中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巴黎“紅燈籠”茶館血案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在刑法理論上,必須同時具備起因條件、時間條件、主觀條件、對象條件、限度條件等五個條件。

起因條件

指必須有不法侵害行爲發生。

時間條件

指正當防衛只能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爲實行。

主觀條件

指具有防衛意圖。所謂防衛意圖,是指防衛人意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爲了保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而決意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狀態。

以上,就是關於正當防衛過當的具體問題的分析,當你遇到類似問題的時候,建議諮詢有關方面的專業律師,以維護自身權益,保護好自身的合法利益,建議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以給你切實的分析,並幫助你解決法律問題,讓你在實際生活中能夠更好地得到法律上的支援與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