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預備辯護詞的作用是什麼

犯罪預備辯護詞的作用是什麼

一、犯罪預備辯護詞的作用是什麼

犯罪預備辯護詞的作用是從有利於被告人的角度,提出證明其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而公訴人出庭支援公訴,發表公訴詞,主要是揭露犯罪社會危害性,闡明提起公訴、把被告人交付法庭審判的理由。

辯護詞是辯護人對案件的結論性意見,是辯護人根據事實和法律、履行辯護責任提出的正確判斷案件和對被告有利的綜合性意見,是實現辯護職能的重要手段。

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託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人爲他辯護,這樣可以更好地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辯護人接受辯護任務後,應認真查閱案卷,聽取被告人的陳述,向有關人員調查情況,瞭解和熟悉全部案情分析,經過去粗取精,去僞存真。把一切能證明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事實和證據等方面的材料集中起來,使之系統化、條理化,最後寫成觀點正確、論據充分、說理透徹、條理清楚、層次分明,具有說服力的辯護詞。這樣的辯護詞,有助於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二、辯護詞注意問題

一是關於態度問題。

辯護人從保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角度,提供法律上的意見,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幫助審判機關弄清案情,從而作出公正判決,使被告人受到公平合理的裁判。

二是關於辯護的內容。

這要根據不同的具體案情,突出主要觀點,不能不分主次,面面俱到,以防主要觀點被沖淡。有的應從認定事實上進行辯護,有的應從適用法律上進行辯護,有的則應在適用刑罰方面,有所側重,或者還應該從別的方面進行辯護。不管從哪方面,都要突出主要觀點。辯護詞寫得好壞,不在於篇幅長短,而在於所提出的觀點,是否清楚,是否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三是關於辯護詞的格式。

辯護詞分序言、理由、結論三部分。序言部分,要說明辯護人出庭的合法身份和出庭任務,說明開庭前進行活動情況和對本案的基本看法。理由部分要針對起訴的控告,從可以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情節和條件來辯護。結論部分,要提出結論性意見,以便使法庭成員明瞭辯護詞的基本觀點。現列舉實例如下。

辯護詞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的作用顯而易見,其不僅僅能使案件朝着有利於我們的方向發展,同時對案件的辯護能減輕或者是減免犯罪人員的處罰等等。不同的案件辯護詞的整理不同,但是其目的都是爲了更好的保障人們的利益,同時促進案件的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