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職務犯罪的類型

村官職務犯罪的類型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村官職務犯罪作案手段主要有哪些



    (一)其中貪污賄賂犯罪包括:


    1、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賄罪


    4、單位受賄罪


    5、行賄罪


    6、對單位行賄罪


    7、介紹賄賂罪


    8、單位行賄罪


    9、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10、隱瞞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國有資產罪


    12、私分罰沒財物罪


    (二)瀆職罪包括:


    1、濫用職權


    2、玩忽職守


    3、枉法追訴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員罪


    5、國家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被騙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