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做無罪辯護的辯護詞

盜竊罪做無罪辯護的辯護詞

無罪辯護的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援,被告人被判決有罪;一個是辯護觀點被法院採納,被告人被判決無罪。但是,由於一般進行公訴的案件在證據力方面被告人很難翻盤勝訴,如果一味作無罪辯護,實際上對被告人是相當不利的,所以,實踐中律師在看完案件卷宗後(被告人無權看),會勸說被告人做有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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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辯護詞怎麼寫

盜竊罪的辯護一般
首先考慮進行無罪辯護,如果案件的證據已經足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構成盜竊罪,那麼,第二步再考慮進行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辯護。由於辯護詞要根據案情進行書寫,因此,不同的案件辯護詞可能大不一樣,下面僅列舉一種常見的盜竊罪辯護詞範本。尊敬的審判員:

我叫某某某,是本案被告人某某某的辯護人。辯護人接受指派後依法多次會見了被告人某某某,詳細地查閱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對案情有了比較全面、客觀的瞭解。辯護人結合今天的庭審情況,根據質證證據證明的事實與相關法律規定發表如下辯護意見,供法庭審理時參考:


一、關於本案的事實,根據我國現行法律關於盜竊罪的規定,以及本案相關證據來看,被告人某某某已經涉嫌構成盜竊犯罪。同時,鑑於被告人已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因此,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某某某犯盜竊罪無異議。


二、辯護人認爲本案被告人某某某具有如下法定和酌定的從輕或者減輕的情節,請合議庭在量刑時予以充分考慮。
首先,被告人具有法定的從輕或減輕情節,應減輕處罰。

在本案中,被告人某某具有自首情節,且已被公訴機關確認。按照我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對於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辯護人認爲:對本案被告人應減輕處罰。


其次,被告人具有酌定的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主要有如下:


1、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現,願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2、被告人的主觀惡性不大,且有客觀原因尤其贓物直接使用於工作的特性,量刑時應與一般盜竊案有所從輕處罰的區別。
3、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爲沒有造成嚴重的社會後果。綜上,辯護人認爲:被告人構成犯罪,但其主觀惡性不大,具有自首情節,確有悔改行爲,具備刑法關於緩刑的條件。因此,對被告人應減輕處罰,並建議宣告緩刑,給被告人一個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此致

某某某人民法

辯護人:某某某

某某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