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死亡公司訴訟代表人應如何確定?

一、法定代表人死亡公司訴訟代表人應如何確定?

法定代表人死亡公司訴訟代表人應如何確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新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尚未產生的,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時爲公司股東,其死亡後公司只剩餘一名股東的,該股東即系當然的公司訴訟代表人。與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利益衝突不能擔任公司訴訟代表人的情形相近似。爲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穩定訴訟進程,可參照《關於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股東、董事與公司之間引發訴訟應如何確定公司訴訟代表人問題的解答》所規定的步驟,確定公司訴訟代表人。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時爲公司股東,其死亡後公司只剩餘一名股東的,該股東即系當然的公司訴訟代表人。

《公司法》第十三條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之前,其所爲的訴訟行爲是否有效?

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爲的訴訟行爲系職務行爲,其法律效力並不受法定代表人死亡的影響,因此法定代表人生前所作出的訴訟行爲在其死亡之後仍然有效。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後,訴訟委託代理手續是否需要重新辦理?

公司委託代理人蔘加訴訟,委託人爲公司,而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使法定代表人在委託書上籤章,也只是代表公司行使委託權,其本人並不是委託人。因此,法定代表人死亡對委託合同的效力不產生影響,公司無須重新辦理訴訟委託代理手續,但是,公司應當另行提供新的法定代表人或訴訟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書。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後,公司的舉證期限是否給予延長?

對於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公司,考慮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死亡後,公司需要透過一定的程序確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或訴訟代表人,新的法定代表人或訴訟代表人也需要一段時間瞭解案情,因此,法庭可依當事人申請對該公司的舉證期限給予適當延長。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法律文書應如何表述?

法律文書首部內容應當客觀反映訴訟參加人的基本情況。法定代表人死亡後,其民事行爲能力自然終止,即使該法定代表人已參與了一部分訴訟,也不應再出現在法律文書的首部。因此,在尚未產生新的法定代表人的情況下,應當寫明公司訴訟代表人的情況,表述爲:“訴訟代表人:張某某,該公司股東(或董事、監事等)。”在案件審理經過一節中,可將法定代表人死亡情況以及訴訟代表人的產生過程進行簡要的陳述。

六、原、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時,如何確定公司的訴訟代表人?

原、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時,如果其以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參加訴訟,將會形成雙方當事人的訴訟代表權歸於一人的情況;如果要求該法定代表人選擇退出一方,由於該法定代表人與原、被告公司均存在厲害關係,其作出的選擇有可能損害其中一方當事人的利益。爲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訴訟的順利進行,法院應當要求原、被告公司作出決定是否由該法定代表人行使訴訟代表權,程序上可參照《關於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股東、董事與公司之間引發訴訟應如何確定公司訴訟代表人問題的解答》所規定的步驟。此外,如果公司系兩人公司的,則應當直接由公司的另一名股東作爲訴訟代表人。

綜上所述,因爲一個公司通常都只有一個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出現法律問題上庭的時候就由其來當做代表,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因爲客觀原因去世後而沒有新的代表人的話,也必須選出一個合適的代表,如果沒有選出來的話就可以由其他的股東來暫時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