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墓地法律規定有使用期限嗎

在農村,每個家庭的原始土地劃分是可以追溯很久,當時並不存在分地。尤其在偏遠的農村,因爲地多人少,人去世以後會在自己家找一個風水好的地方進行安葬。並沒有統一的規劃或者要求。農村墓地法律規定,現在要進行徵地或者集中如何處理,今天小編帶大家進行學習。

農村墓地法律規定有使用期限嗎

一、關於墓地使用權到底是多長時間?

20年繳費週期過後未續費可否繼續使用墓地的問題?認定購買墓地的權屬和使用期限,應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來說話,再綜合考慮我國社會的公序良俗、民族習俗特點。根據我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土地的所有權的享有主體只有兩大類,一是國家,二是集體,而對於公民個人顯然不具有土地所有權,也就是我國的土地不存在私有的問題。從此點判斷,有關墳墓的墓碑等地上建築物權,墳墓購買人具有所有權,但墳墓所佔用的土地,要麼爲國家所有的土地,要麼爲集體所有的土地,購墓人不具有所有權,僅有使用權。農村墓地法律規定,對它的所有進行劃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五十九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農村墓地法律規定

其實,墳墓購買合同,其原理和一般買賣合同類似,只不過墓主購買的是墳墓的土地使用權,不是土地所有權。不管是殯葬經營機構透過出讓或劃撥方式合法取得國家或集體的土地,還是普通百姓透過簽訂合同從殯葬經營機構處受讓獲得的墓地,其權屬性質都屬於土地使用權的範圍,並無二致,同樣都應受到法律的保護。我國《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由此可知,墓地使用期限與其佔用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一致的,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密切有關,一般爲50年或70年;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長,墓地使用年限也應自動延長。這一點,也可從2011年4月4日民政部有關負責人作出的“闢謠”發言中得到印證。最後我想說的就是,農村墓地屬於集體所有,村民只有對墓地的使用權,但是使用權是一種用益物權,在使用權行使期間,任何人無權對其進行干涉,即使是政府、其他人也都一樣不能動。若是別人強行進行墓地搬遷就觸犯了《侵權責任法》,你可以去法院告他侵權,當然能調節最好。

農村在城市化改造和徵地過程中,存在很多的問題,尤其農村人的思想比較保守,很多的問題,他們不一定可以理解,法律的條文在很多的地方是不被認可的,需要用自己人解決纔可以。農村墓地法律規定是我們處理這方面問題的標準,但仍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具體可諮詢本站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