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同貸款沒下來算違約嘛?

一、簽了合同貸款沒下來算違約嘛?

簽了合同貸款沒下來算違約嘛?

簽了合同貸款沒下來算違約。合同違約是指違反合同債務的行爲,亦稱爲合同債務不履行。這裏的合同債務,既包括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又包括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還包括根據法律原則和精神的要求,當事人所必須遵守的義務。僅指違反合同債務這一客觀事實,不包括當事人及有關第三人的主觀過錯。各個國家合同法對違約行爲形態的劃分都是不一樣的。

二、合同違約之後可能會承擔什麼責任?

1、繼續履行。一方存在違約的行爲時,非違約方已經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當然,這裏必須是能夠繼續履行的合同,如無繼續履行的可能的,非違約方不能強人所難仍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

2、採取補救措施。合同的質量不符合約定違約的,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協議補充後不能達成補充協議,而且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無法確定。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3、賠償損失。是指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債務是給對方造成了損失,應當依法賠償非違約方所受損失的責任。當然,如損失都並非違約所造成的,那麼非違約方是不能要求賠償損失的。

4、定金責任。主要是以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一方當事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5、違約金責任。可以有當事人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在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時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

一份合同中存在約定違約的條款是非常重要的,當然也並不是說沒有就處理不了,我們現在是法治國家,有很多法律對其約束的,一方違約,應當無條件的爲對方賠償相關的損失,如果涉案的情節嚴重的,還要受到我國相關法律的嚴肅處理以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