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籤合同了沒有貸下來算違約嗎?

一、貸款籤合同了沒有貸下來算違約嗎?

貸款籤合同了沒有貸下來算違約嗎?

貸款籤合同了沒下款是否違約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來確定,如違約條款規定了生效時間爲簽訂後生效,則在簽訂完貸款合同後拒絕繼續貸款就屬於違約的行爲,要按照違約條款來執行,如果註明合同生效時間爲貸款發放後,則在此之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條【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條【非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及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係,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二、購房按揭貸款申請條件有哪些?

1.借款人的合法的身份證件;

2.借款人的經濟收入證明或者是職業證明;

3.借款人的家庭戶口登記簿;

4.有配偶的借款人還需要提供夫妻關係證明;

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的各方簽訂的明確共同還款責任的書面承諾;

6.所購的房屋的房產權利證明;

7.與售房人共同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及售房人爲其提供的劃款賬號;

8.如抵押物須評估的,須由貸款人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

9.所購房屋產權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書面授權檔案;

10.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檔案或資料。

綜合上面所說的,貸款是必須要簽訂貸款合同的,但前提要確定簽訂的合同符合條件,如果在簽訂了合同之後而貸款沒有下來的話,對於是否要承擔責任就要看雙方的約定,這樣才能保障到受害方的合法權益,所以,不同的情形所處理的方式也會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