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可以拉走債務人物品抵債嗎?

債權人未經債務人允許私自拿走債務人佔有或委託他人佔有的財物的行爲屬違法行爲,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該種行爲的具體定性及操作問題還要分情況而論。

債權人可以拉走債務人物品抵債嗎?

一、根據場合不同,法律責任不同

1、債權人拿走債務人的財物抵債時,債權人如果不在場,無法監管財物情況的,債權人涉嫌構成盜竊罪,同時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 債權人拿走債務人財物抵債時,債務人在場並加以阻攔的,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之規定,債權人爲索取債務,使用暴力、暴力威脅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搶劫罪定罪處罰。構成故意傷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等規定處罰。但是由於債權人並無強制執行權,債務人有權基於物權法之規定,依法追究債權人民事法律責任。

3、 債權人拿走債務人財物抵債時,債務人在場並未拒絕或阻攔的,可以視爲債務人默許債權人實施上述行爲。債權人不承擔法律責任。

二、值得注意的問題:

法律事實和客觀事實總有差距。上述問題在理論上雖然可以很清楚的區分法律責任,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卻存在着不可迴避的障礙。

1、 舉證障礙:

其實以上三種情況均存在舉證困難的問題,對債務人而言,除非債務人對自己的財物有專門的監控設備進行現場取證。對債權人而言,除非債權人能對實施上述行爲進行現場取證。

2、 實施上述行爲的債權人必須是債權人本人或債權人的委託人。屬於債權人委託人的,債務人只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債權人委託人的情況下,債務人對其所做的意思表述方能有效。

相信大家閱讀了以上內容,對債權人可以拉走債務人物品抵債嗎這個問題有了答案了。債權人爲了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是無可非的,但是如果在未經債務人的許可下強行拿走,就會導致違法,未免得不償失。如果發生債務人無法還清債務,債權人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纔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孝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