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能拉走債務人物品抵債嗎

1、債權人拿走債務人的財物抵債時,債權人如果不在場,無法監管財物情況的,債權人涉嫌構成盜竊罪,同時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債權人能拉走債務人物品抵債嗎

2、債權人拿走債務人財物抵債時,債務人在場並加以阻攔的,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之規定,債權人爲索取債務,使用暴力、暴力威脅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搶劫罪定罪處罰。構成故意傷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等規定處罰。但是由於債權人並無強制執行權,債務人有權基於物權法之規定,依法追究債權人民事法律責任。

3、債權人拿走債務人財物抵債時,債務人在場並未拒絕或阻攔的,可以視爲債務人默許債權人實施上述行爲。債權人不承擔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八十四條

【債的定義】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