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和權利質押的區別是什麼

二者的區別是,債權轉讓是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透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於第三人;權利質押是以所有權之外的財產權爲標的物而設定的質押。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轉移】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爲不同意。

債權轉讓和權利質押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