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僱傭關係不籤合同如何仲裁
僱傭關係沒有簽訂合同的,由於沒有仲裁條款,所以不能申請仲裁解決糾紛,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僱傭關係糾紛。《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一條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適用範圍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僱傭關係的法律特徵
1、它的主體雙方具有平等性,沒有隸屬性。
僱傭法律關係主體之間是平等的法律關係,不管是僱傭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沒有管理與被管理的隸屬關係。
2、它具有當事人意思爲主導的特徵。
作爲僱傭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變更和消滅,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爲標誌。
體現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國家意志基本不干預。
3、它主要是在流通領域發生的關係,而不是在社會勞動過程中所發生的關係。
透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建立僱傭關係後,沒有簽訂僱傭合同的,在沒有仲裁條款的情況下,不能申請仲裁解決糾紛。
但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僱傭關係產生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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