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人報酬額的確定

居間人報酬額的確定

居間人報酬額的確定

居間人的報酬,應由當事人約定。法律有限制性規定的,約定的報酬額不能超過該限制。此時居間報酬應當採取法定限額內的約定製。

當事人未約定報酬時,居間人有無報酬請求權問題,應依據當時的情況而定。如果居間人得不到報酬就不可能報告訂約的機會或爲訂約媒介,則居間合同應視爲有償合同,居間人享有報酬請求權。關於報酬的數額,可從地方法規或當地習慣。當約定的報酬過分高於居間人所得勞務的價值,從而顯失公平時,法院可根據委託人的請求酌減,但對於已經給付的,不得請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