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規定的職務行爲是什麼

民法上規定的職務行爲是什麼
民法上規定的職務行爲是什麼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以及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致人損害的,依照民法典的規定,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民事責任。上述人員實施與職務無關的行爲致人損害的,應當由行爲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