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法中的懲罰性賠償

旅遊法中的懲罰性賠償
懲罰性賠償是什麼

懲罰性賠償,又稱示範性賠償或報復性賠償,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賠償數額超出實際損害數額的賠償。懲罰性賠償是加重賠償的一種原則,目的是在針對被告過去故意的侵權行爲造成的損失進行彌補之外,對被告進行處罰以防止將來重犯,同時也達到懲戒他人的目的;如果被告的侵權行爲是基於收益大於賠償的精心算計,也可以給予懲罰性賠償,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只同意給予補償性賠償,侵權人只是相當於事後透過賠償補辦手續,但沒有任何風險。

其一,現在所謂的懲罰性賠償,是在把精神損失的賠償作爲一項獨立賠償事由的前提下,將精神損失與物質損失一併計爲實際損失,並在此實際損失的基礎上加一定數額或比例的懲罰性賠償。

其二,懲罰性賠償的適用範圍得以擴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