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和挪用公款罪的區別

貪污和挪用公款罪的區別

貪污和挪用公款罪的區別,刑事犯罪法律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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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區別?

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爲。 貪污罪作爲一般貪污行爲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貪污違法行爲的共性外,還具有自身的特性。構成貪污罪的貪污行爲,還具有貪污數額和情節上的要求。司法機關在對貪污犯罪分子判處主刑時,還應當依法並處沒收財產,或者判令退賠。處理案件時,還要積極追贓,不使貪污犯罪分子在經濟上佔到便宜。追繳的公共財物,應退回原單位;依法不應退回原單位的,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