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欺詐行爲一般必須具備以下4個要件:(I)欺詐人有欺詐的故意;(2)欺詐人實施了欺詐行爲;(3)被欺詐人因欺詐而陷入錯誤;(4)被欺詐人因錯誤而爲意思表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