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和限制行爲能力人的區別是什麼

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爲的成年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人,包括8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爲的成年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九條,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和限制行爲能力人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