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機動車鑑定怎麼做?

交通事故機動車鑑定怎麼做?

一、交通事故機動車鑑定怎麼做?

1、辦案交警填寫委託書。

2、辦案交警或當事人將委託書送區縣物價部門評估定損。

3、評估人員通知當事人定損評估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4、事故各方有關人員到定損車輛存放地參加損失評估鑑定。

5、物價部門做出定損評估鑑定結論。

6、物價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鑑定結論書交納鑑定費。

7、當事人對鑑定結論不服提出重新評估鑑定申請。

8、市物價部門重新做出定損評估鑑定結論,辦案交警審覈確認。

二、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存在的問題:

1、單方鑑定失真較多。客觀地講,由法院委託的鑑定比較規範,當事人自行委託而出具的傷殘鑑定意見往往問題較多。有些當事人爲了在訴訟中追求高額賠償,會單方委託鑑定機構做出有利於自己的傷殘鑑定。

2、鑑定方法不夠規範。一方面,法醫臨牀學檢驗不精準導致意見失真。另一方面,鑑定環節不嚴謹。如送檢材料不全面,受理後又沒有進行必要的材料補充,導致過多依賴鑑定人主觀檢查,造成意見不準確。

3、定時機把握不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標準以及司法鑑定規範的要求,鑑定時機一般以受傷之日起3至6個月後爲宜。

三、交通事故鑑定

1、車輛安全性能檢驗

交通事故車輛檢驗對象爲:交通死亡事故;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或傷3人以上;交通事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機動車無牌證或未按規定參加年度檢驗;交通事故車輛類型不明確;根據案情需對事故車輛檢驗、鑑定。

2、事故車輛機械故障鑑定

透過車輛特定部位拆解檢查尋找車輛故障,查明故障原因,用以區別人爲責任和機械故障。

3、車輛定型鑑定

凡肇事車輛類型不明確應作車輛定型鑑定,以明確道路行駛權利。

3、痕跡鑑定

透過提取交通事故相關的接觸痕跡比對、化驗等檢驗手段,確定車、物、人是否有碰撞、刮蹭、碾軋等關係;不能確定肇事車輛,可透過整體分離痕跡鑑定確認脫落物質與車輛、物體、人體之間的關聯關係;事故車輛輪胎有爆裂,可透過輪胎痕跡鑑定確認輪胎爆胎原因;

夜間發生事故且車燈損壞,可做燈光開啓冷熱光源鑑定,來確定車輛發生事故瞬間的開啓和關閉。

依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機動車鑑定,辦事機關在接到委託書後72小時內出具鑑定結論和報告後,當事人到事故鑑定中心交費,辦案民警到領取交通事故車輛物品損失價格鑑定結論書,對肇事逃逸案件,要進行鑑定的,大隊領導審批後費用後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