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認定複覈需要材料有什麼

申請人複覈須遞交以下材料
1、交通事故重新認定申請書;
2、《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複印件;
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
4、當事人死亡的,須遞交由派出所或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申請人與死者的關係證明;
5、委託申請的,須遞交申請人親筆簽名的委託書以及被委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所委託律師的律師執業證的複印件。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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