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溫補貼多少錢,發放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隨着六月的到來,各地溫度都逐漸升高,目前,我國各省很多企業都已按照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對,滿足領取高溫費的人羣發放高溫補貼。由於環境溫度的不同,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也存在差異,故而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也是不一樣的。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南昌高溫補貼多少錢的相關資訊。

南昌高溫補貼多少錢,發放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南昌高溫補貼多少錢?

南昌高溫津貼6月起發放,其中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160元。目前仍執行2012年以來的發放標準,按照6月、7月、8月、9月四個月份來發放高溫津貼。

另外,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同時,防暑物資並不屬於高溫補貼。高溫津貼具有法律強制性;而清涼飲料費是企業職工的一種福利待遇。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物資充當高溫補貼。

二、高溫補貼發放時間:

據悉,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爲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隨同工資一起實行按月發放。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的,視爲拖欠或剋扣工資,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溫馨提示:

1、各單位提供的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衝抵高溫津貼。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2、高溫40℃以上停止室外作業。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採取換班輪休等方法,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各單位要採取優良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主動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爲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三、南昌高溫補貼最近一次調整:

從2012年起,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由原來的120元調增到24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由原來的80元調增到160元。

從2012年起,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爲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隨同工資一起實行按月發放。

從2012年起,將高溫津貼納入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計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企業發放給勞動者的高溫津貼列入企業生產經營成本,行政事業單位發放給勞動者的高溫津貼列入單位部門預算。

用人單位除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外,在每年的6月、7月、8月、9月,還應當爲全體在崗工作人員提供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藥品及保健用品,保障勞動者的身心健康,所需費用在“勞動保護費”中列支。用人單位不得以提供了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爲由抵扣應發放的高溫津貼。

南昌,地處江西。南昌高溫補貼多少錢可以根據江西省人社局頒發的有關檔案規定確定高溫費。根據以上資訊我們可以看出,南昌高溫費的發放有兩套標準,室外工作者每人每月領取240元,室內工作者可以得到160元。由此可見,高溫費的發放是由工作環境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