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員工臨時離職扣工資嗎

一、正式員工臨時離職扣工資嗎?

正式員工臨時離職扣工資嗎

一般都會扣除一部分工資,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但用人單位需承擔損失的舉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綜上所述,公司是否同意自己離職這是公司的事情,但是員工在離職的時候如果沒有做好自己應做的事情,最後造成的相關法律責任本來就應該由自身承擔。不過,用人單位苛扣工資,用來彌補自離給公司造成的損失的話,用人單位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