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來員工沒幾天不好辭退嗎?

一、剛來員工沒幾天不好辭退嗎?

剛來員工沒幾天不好辭退嗎?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期間辭退勞動者的,要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以及經過培訓以後,仍不能適應該崗位的,用人單位纔可以辭退勞動者的,否則用人單位的辭退屬於一種違法辭退,對於用人單位的違法辭退,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試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單位和員工首次建立勞動關係後,爲增加相互瞭解,爲決定是否最終選擇對方而設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組成部分,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的長短取決於合同期的長短。

二、試用期的期限是多久?

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可見法律對試用期有着明確而嚴格的規定。任何與法律相違背、相沖突的約定條款均無效。

三、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有哪些情況?

1、過錯性辭退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沒有嚴格限制。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2、非過錯性辭退

即勞動者本人無過錯,但由於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後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具有嚴格的限制。

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纔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綜上所述,很多單位錄用新員工都會規定一個試用期,如果在試用期表現不好,單位有辭退的權利,但是單位要舉證說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單位將員工辭退,按照工作幾天支付幾天的工資。由於試用期也是合同期限內,單位要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