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哺乳期不來上班可以辭退嗎?

一、員工哺乳期不來上班可以辭退嗎?

員工哺乳期不來上班可以辭退嗎?

是可以的。如果員工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算員工目前是屬於哺乳期,依然是可以辭退該員工的,並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但如果是屬於用人單位強行辭退的,屬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補償未時候的2倍工資款,同時,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

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員工哺乳期被辭退的具體情況,我國法律上是明確規定了哺乳期的勞動者是不可以辭退的,但也明確說明了勞動者在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情況下是可以辭退的,具體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仲裁處理,有異議的還可以起訴來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