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需要勞動仲裁有時效嗎

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補繳,是仲裁行爲,仲裁裁決時可以規定,要求在什麼時間之內補劉,這個不是訴訟時效。
只有單位欠交,職工在知道欠交或者說職工可以要求勞動仲裁時,但一直沒有去勞動仲裁,這個纔是時效,一般是一年,也就是說,職工知道企業沒有繳費養老保險費,但離職或者其它情況下明知未繳,一年之內沒有到勞動仲裁去申訴,就超過了申訴時效了。
《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解釋一》第一條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養老保險需要勞動仲裁有時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