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解除備案所需的材料有什麼?

一、勞動合同解除備案所需的材料有什麼?

勞動合同解除備案所需的材料有什麼?

用人單位辦理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備案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備案表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備案表二》及勞動合同書;

(二)因合同到期終止勞動關係的,需提供到期的勞動合同書;

(三)因勞動者辭職解除勞動關係的,應提供勞動者辭職報告;

(四)因辭退、除名等解除勞動關係的,應提供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報告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解除勞動關係送達憑證》;

(五)因退休、死亡終止勞動關係的,應提供勞動者退休證明、死亡證明;

(六)因企業改制、破產、並軌解除勞動關係的,應提供有管轄權的國有資產部門下達的批覆、改制方案和雙方簽訂的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

二、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一式幾份?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至少一式三份,一聯存根留用人單位儲存,一份交勞動者儲存,一份放勞動者檔案。應該公司和勞動者簽字蓋章!如果原件不夠,可以請收取原件的單位在複印件上加蓋鮮章,並註明此複印件與原件一致,原件存何處的字樣。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解除勞動合同後去備案,需要攜帶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備案表。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需要一式三份,由用人單位保留一份,勞動者自己保留一份,還有一個需要放在勞動者的檔案中。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解除勞動關係之後,用人單位需要在15日內,爲勞動者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和檔案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