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沒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嗎?

臨時工沒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嗎?

與用人單位簽訂規範的勞動合同關係着勞動者的切身利益。法律也有規定,用人單位與在聘用正式員工時,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單位聘用臨時工沒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嗎?如果不能,但是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怎麼應對呢?這是勞動者需要了解的問題,下文中也將就這些問題一一爲您展開介紹。

一、臨時工沒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嗎

一些單位經常聘用臨時工,這些單位包括勞動者都認爲臨時工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而根據勞動法規定,只要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無論用人單位是政府部門、事業單位,還是企業或者個體戶,他們都應該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所以,有些用人單位招聘農民工做保潔等後勤保障工作,由於這些農民工不具有正式編制,用人單位往往圖省事不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這是違反勞動法的。因此,臨時工一樣要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怎麼應對

1、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如果想要繼續在該公司上班,就需要收集在該公司上過班的任何證據,例如: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剛剛離職的,如果一個月之內離職的,還跟公司存在與你相同爭議問題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請仲裁。

2、如果員工不想在公司繼續幹,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該得的權益,流程大致如下:

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準:

(1)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2)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

①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②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③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④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不管是聘用臨時工還是正式員工,用人單位都應該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就要承擔未籤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而身爲勞動者,如果單位沒有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則可以向單位主張雙倍工資。此時,勞動者需要提供能夠證明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等方面的證據資料。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