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欠薪是否屬於勞動糾紛

拖欠農民工工資是不是屬於勞動糾紛,要看農民工與用人單位是否建立勞動關係,如果建立勞動關係的,屬於勞動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條規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農民工,是指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農村居民。
本條例所稱工資,是指農民工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後應當獲得的勞動報酬。
第三條規定,農民工有按時足額獲得工資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農民工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完成勞動任務。

農民工欠薪是否屬於勞動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