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消費者的權益要怎麼保護

(一)規定網絡交易服務商的保障交易安全的義務

網購消費者的權益要怎麼保護

成熟的法律體系是建立網絡安全保障體系的基礎。網絡交易服務商應當採取具體的措施發現交易系統隱患,防範黑客入侵,採取一定得加密技術和措施,確認交易用戶身份和授權,保證數據傳輸的真實性、保密性,確保資訊傳輸的完整性和交易的不可否認性,是對消費者交易安全及消費權益的有力保證。法律應對電子交易服務商採取什麼具體措施確保交易的準確無誤、安全及時作出規定;同時明確規定違反義務或有欺詐行爲的應該承擔的賠償責任。

(二)規定網絡經營者的保護消費者隱私義務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消費者隱私權的保護,可以參照一些國家的做法,確立一些個人資訊的保護原則,禁止經營者未經允許披露消費者個人數據;並對法定授權使用的目的、範圍、使用機關、程序等作出明確而有可操作性的規範。

(三)規制網絡消費格式合同

筆者認爲可以考慮由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訂網上消費格式合同示範文字,指引經營者格式條款的制訂。該格式合同示範文字應將網上要約與承諾的方式、期限、消費者和經營者的權利與義務、合同發生爭議時的處理方法等重要事項作出公平合理的明確規定。而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於消費者投訴的格式條款,應當進行審查; 存在不公平條款的,應當勒令限期更正。

(四)網絡消費者權益的合同管轄保護

網絡消費合同除了適用普通合同糾紛的管轄原則外,也可以適用消費者住所地管轄原則(保護性管轄原則)。網絡交易環境下消費者的處境更加不利,因此應尊重消費者的意願選擇管轄地,以有效的保護其權益。

(五)借鑑國外立法,確立網絡消費者的反悔權

由於網絡消費的虛擬性特點,可以借鑑歐盟在電子商務領域適用的遠程合同方面保護消費者的指令。它賦予消費者在面對面合同下所沒有的資訊權和冷靜思考期間。其邏輯基礎在於合同是在虛擬的環境中進行的,消費者在締結前對銷售者、商品都缺乏足夠的資訊。冷靜思考期間規定爲7天,在合同標的是商品的情況下,從接受貨物時起。

(六)建立全國統一的網上投訴中心

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牽頭,建立全國統一的網上投拆中心,受理全國範圍內的網絡消費者的投拆,並根據被投拆企業的有關資訊, 將受理的案件轉交給被投拆企業所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由其代表消費者向被投訴企業求償,並對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各位消費者在進行網購的時候,一定要樹立正確的網購消費觀,不能一味的追究便宜價格,這樣只會讓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而實際保護網購消費者的權益,其實可以從上述幾方面入手,但這樣的保護也不能說就是很絕對的。若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