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構成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構成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主觀要件:主觀方面是故意;

(二)主體要件:一般主體;任何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此罪。

(三)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非法將軍隊的武器裝備出賣或者轉讓給他人的行爲;

(四)客體要件:客體是軍隊的武器裝備,即部隊在編的、正在使用的以及儲存備用的武器裝備。

二、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的立案條件有哪些?

(一)非法出賣、轉讓槍支、手榴彈、爆炸裝置的;

(二)非法出賣、轉讓子彈10發、雷管30枚、導火索和導爆索30米、炸藥1千克以上;或者不滿規定數量,但後果嚴重的;

(三)非法出賣、轉讓其他武器裝備的;

(四)非法出賣武器、裝備零部件及維修器材和設備,致使武器裝備報廢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

三、涉嫌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辯護律師怎麼收費?

涉嫌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辯護律師主要根據以下因素收費: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四)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五)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六)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七)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四、涉嫌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法院量刑原則有哪些?

(一)量刑應當以事實爲根據,以法,爲準繩,堅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責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被告人的刑罰。

(二)量刑既要考慮犯罪行爲的社會危害性,又要考慮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等情況,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三)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四)量刑要綜合考慮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形勢,確保刑罰目的的實現。但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對被告人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平衡。

軍隊上的武器裝備都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即使相關的武器裝備已經作廢,也不允許私自出賣或者轉讓,如果構成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量刑的幅度也是3~10年不等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能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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