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的區別有哪些

訴訟有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的分類,兩者的區別也是不少人想了解的。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的區別主要是在訴訟的目的,提起訴訟的主體,舉證責任與使用法律等幾方面的差異上。那麼關於兩者的區別具體有哪些,下面有本站小編爲你詳細解答一下。

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的區別有哪些

一、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的區別

民事訴訟調整民事法律關係,也就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和人身關係;刑事訴訟是國家機關依照法定程序追究犯罪的活動,他所調整的是刑事法律關係。

(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刑事訴訟:

1.危害國家安全案;2.可能判處無期、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國人犯罪的案件。

民事訴訟:

1.重大涉外案件(標的大或案情複雜或居住在國外的當事人衆多);2.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3.最高法院確定由中級法院管轄(海事海商,專利糾紛,重大涉港澳臺民事案件,標的大或訴訟單位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的經濟糾紛)。

(二)地區管轄

刑事訴訟:

1.犯罪地(即犯罪行爲發生地)法院管轄爲主,被告人居住地(包括戶籍所在地、居所地)爲輔;2.最初受理的法院審判,主要犯罪地法院審判爲輔;3.特殊情況的管轄。

民事訴訟:

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爲一般原則,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爲例外;2.離婚管轄的特別規定;3.特殊地域管轄(9種);4.專屬管轄:不動產,港口,被繼承人死亡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

(三)管轄權向下轉移

刑事訴訟:不能

民事訴訟:能

(四)受理及向被告人(被告)送達起訴書副本的期間

刑事訴訟:1.公訴(普通程序):7日內決定受理,將檢察院起訴狀副本開庭前10日送達被告人並告知可委託辯護人;2.公訴(建議按簡易程序):3日內受理;3.自訴:2至15日受理。

民事訴訟:7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人。被告收到後15日內提出答辯狀,法院收到後5日內送達原告。

(五)反訴條件

刑事訴訟:1.對象是本案的自訴人;2.反訴的內容與本案有關;3.反訴的案件屬於:告訴才處理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4.反訴應在訴訟過程中即最遲在自訴案件宣告判決以前提出。

民事訴訟:1.本訴的被告向本訴的原告提出;2.須在本訴進行中(受理後至辯論終結)提出;3.須向受理本訴的法院提出,且受訴法院對反訴有管轄權;4.須與本訴適用同一訴訟程序;5.須反訴與本訴之間存在牽連關係。

(六)關於調解

刑事訴訟:1.對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可以進行調解;2.對刑訴法第一百七十條前兩項規定的自訴可調解;3.對公訴、第一百七十條第三項自訴,不適用調解。

民事訴訟:1.在自願合法基礎上均可調解;2.離婚案件必須進行調解。

(七)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

刑事訴訟:審判長

民事訴訟:書記員

(八)決定書記員、翻譯人、鑑定人的迴避

刑事訴訟:院長

民事訴訟:審判長

(九)迴避決定及複議

刑事訴訟:駁回申請決定後,不服決定,5日內申請複議一次,有權機關3日內作出複議決定。

民事訴訟:法院對迴避申請3日內決定,申請人不服決定,申請複議一次,法院3日內作出複議決定。

(十)不公開審理情形

刑事訴訟:1.有關國家祕密、個人隱私的案件;2.14週歲以上不滿16週歲一律不公開,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一般也不公開;3.當事人提出申請的確屬商業祕密的,應當決定不公開。

民事訴訟:1.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或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2.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離婚、涉及商業祕密的案件,可以不公開審理。

由此,我們瞭解到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的區別。雖然兩者同屬訴訟的範疇,但在主體,原則,制度等方面上都有很大的不同。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訴訟還會涉及到很多複雜的法律知識,本站上會爲你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