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案件被告人不到庭怎麼處理

在自訴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應當裁定中止審理。被告人歸案後,應當恢復審理,必要時,應當對被告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確保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當自訴狀向被告人送達以後,如被告人不到庭,對於必須到庭的被告人,經人民法院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拘傳的強制措施。

自訴案件被告人不到庭怎麼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七十五條

被告人在自訴案件審判期間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審理。被告人到案後,應當恢復審理,必要時應當對被告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