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行政處罰的行爲要件有哪些?

一、 構成行政處罰的行爲要件有哪些?

構成行政處罰的行爲要件有哪些?

(1)必須已經實施了違法行爲。違法事實已經客觀存在。

(2)違法行爲屬於違反行政法規範的性質,行政處罰只能針對違反行政法規範的行爲。

(3)實施違法行爲的人是具有責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對人;

(4)依法應當受到處罰。只有法律明確規定應受到處罰的違法行爲,才能適用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爲。行政處罰是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爲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對行政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法規而尚未構成犯罪的行政行爲所實施的法律制裁。

二、行政處罰的特徵

1.行政處罰是以對違法行爲人的懲戒爲目的,而不是以實現義務爲目的。這一點將它與行政強制執行區別開來。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在於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

2.行政處罰的適用主體是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這一點使它與刑罰區別開來。刑罰的適用主體是人民法院。

行政處罰與刑罰的區別:制裁的性質不同;適用的違法行爲不同;懲罰程度及適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機關不同;處罰形式不同。

3.行政處罰的適用對象是作爲行政相對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屬於外部行政行爲。這一點將它與行政處分區別開來。行政處分只能適用於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或其他由行政機關任命或管理的人員。

4.行政處罰的前提是行政相對方實施了違反法律規範的行爲,而非違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規範的行爲。

有關行政處罰的認定情況,應當依據當事人的具體違規情況而定,因爲不同行業的行政處罰標準是不一樣的,可以需要結合專門的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但需要明確的是,對於相關情況的處理和認定,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