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特徵

有下列特徵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無效: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土地承包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惡意串通,損害國愛、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反了不得收回、調整承包地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無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