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行爲有效嗎

我們知道承包土地的時候是需要簽訂書面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合同的簽訂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但是這個承包合同是必須要簽訂書面形式的合同的嗎?如果沒有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行爲有效嗎? 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沒有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行爲有效嗎

一、 沒有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行爲有效嗎

已經實際履行的口頭承包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益,我國土地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1條是規定了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但這並非說未簽訂書面合同就不受法律保護,合同法第36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是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可見口頭合同經雙方同意,並實際履行的同樣受法律保護。

二、我國《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

《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條: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

3、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透過承包方案;

4、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5、簽訂承包合同。

三、簽訂土地承包合的注意事項

1、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包括髮包方和承包方。發包方,指村內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承包方,可以是村民小組、專業組、農戶戶主等。

2、標的和數量:指承包土 地的位置、面積、質量、用途等級等。

3、承包期限。

4、雙方 權利義務:包括髮包方提供的生產條件、資金和服務項目及服務收費標準,承包方享有生產經營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等,應當繳付的承包金、提留款、統籌款,應當完成的國家農產品定購 任務以及應當提供的勞動積累工、農村義務工等。

5、在承包期 內調整承包指標的條件和辦法。

6、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減產、減收或者絕產、絕收時的處理辦法。

7、違約責任:在合同中應 明確當事人不履行義務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8、其他注意事項:如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臺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承包地附着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也就是說在承包土地的時候沒有簽訂土地承包合同,這個承包行爲是否有效需要看雙方是否履行了雙方的義務,在土地承包法中規定了如果想要進行承包事宜時應當就承包事項簽訂一份書面的承包合同,但是這並不是說就承包土地時必須要簽訂一個書面的合同,只要雙方採用一些,採用其他形式來履行雙方的主要義務這樣的承包行爲都是有效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威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