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糾紛不繳納物業費物業可以停電嗎?

一、物業糾紛不繳納物業費物業可以停電嗎?

物業糾紛不繳納物業費物業可以停電嗎?

1、物業糾紛不繳納物業費一般物業不可以停電,只有經供電供水部門委託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那麼在業主拖欠水電費時,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對業主停水停電。物業公司聽從開發商的指使,擅自停水停電的行爲,是違法的,受損業主可以追究物業公司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四條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2、水、電是小區業主生活的必需品,即使合同中對強制斷水、斷電有約定,物業公司也不能以強制斷水、斷電作爲手段,要求業主交納各類費用。如果業主欠交費用,物業公司應當與業主委員會協商解決,或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欠費業主支付費用和違約金。

3、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是基於物業管理的法律關係,依照雙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業主有接受物業管理公司提供服務的權利,同時承擔支付物業管理費的義務。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同時承擔提供合同約定的服務。因此,業主應履行繳納物業服務費用的義務,而物業管理公司應履行合同約定的服務的義務。

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業主可拒交物業費:

1、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2、物業公司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重複收費的;

3、物業公司不經業主許可自行增加的收費項目。如果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說明服務質量不到位。出現服務質量與收費價格不符的問題,業主可以透過業主委員會直接與物業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改聘其他物業公司來管理小區。

對於小區的業主來說,需要按照簽署的物業合同的規定,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如果遇到業主不繳納物業費的情形,可以要求其按照約定繳納、同時要求違約業主繳納違約金,但是不得采取停電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