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辭職領導不同意沒寫辭職報告

口頭辭職領導不同意沒寫辭職報告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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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領導不同意怎麼辦

如果是提前30天向單位發出了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即使單位領導不簽字批准,也可以在30天以後離開原單位。
單位不依法履行相關手續的話,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也可以申請勞動保障監察,要求單位履行法定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