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領導不同意去勞動局有用嗎

有用。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離職問題產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是可以到勞動局投訴的,勞動局會依據實際情況解除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辭職領導不同意去勞動局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