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代會簽訂集體合同是有效的嗎?

一、職代會簽訂集體合同是有效的嗎?

職代會簽訂集體合同是有效的嗎?

職代會簽訂集體合同是有效的。職工代表大會是職工羣衆當家作主,參加企業經營決策、管理、監督幹部、行使民主權利的權力機構。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對職工代表大會的性質作了明確規定:“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

二、職工代表大會的主要程序

1、大會執行代表覈實出席大會的職工代表人數。到會職工代表超過代表總數的三分之二,即可宣佈開會。開幕詞應簡要講清本次大會的目的、意義、中心議題和主要任務。此後宣佈大會議程。應當注意會前正式通知職工代表,企業行政方面應安排好生產、工作,保證代表的出席率。職工代表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會議的,應向代表團(組)長請假。

2、由企業領導人做工作報告。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生產經營管理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企業發展計劃、基本建設和重大技術改造方案,有關改善職工生活福利的情況等。如工作報告已事先發給代表進行過充分討論,可針對職工代表提出的意見,作出說明。

3、由企業行政有關負責人做專題議案的報告。凡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查或審議的方案,均應由行政有關負責人向大會報告,說明制定的依據、目的和具體實施辦法,也可針對職工代表對議案的意見,作出說明。

4、由工會代表及職工代表大會專門小組負責人就上次職工代表大會決議落實情況、職工代表提案處理情況、集體合同執行情況等向大會作出報告。

5、企業工會代表就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職工代表團(組)長和專門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處理的重大事項,向大會作出說明,提請大會確認。

6、以職工代表團(組)爲單位,就以上報告、議案分組進行討論。同時對大會的各項決議草案和需經大會選舉的候選人進行醞釀。大會代表團成員分別參加本代表團(組)的討論。

7、各代表團(組)應指定專人認真記錄職工代表的討論發言,整理歸納後,將討論意見向代表團彙報。

8、大會發言。應安排時間讓代表在大會上發言,可由各代表團(組)推選代表,在大會上陳述本團(組)討論審議的意見和建議,也可讓職工代表自由發言。

9、選舉。根據有關決定和實際需要,選舉參加董事會、監事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職工代表,參加工資協商的職工代表和企業領導人等;根據大會代表團的提名,表決透過職工代表大會專門小組的人選;表決透過其他需經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的人員。

10、對有關的各項方案和大會決議、決定草案進行表決。

11、致閉幕詞,宣佈大會結束。

職工代表大會是代表羣衆對公司的各項權益作出行使權的機構,通常需要選舉出一名代表,代表大家去行使相應的權力。職代會代表大家簽訂的集體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護的。如果自身權益受到侵犯的,也可以由職代會代爲申訴,保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