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隱瞞乙肝婚姻無效是否受法律支援

婚前隱瞞乙肝婚姻無效是否受法律支援

其實在一定程度上,很多人的婚姻關係都是非常現實的,在生活當中,我國法院也接到越來越多的,在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理由當中是因爲另一方隱瞞自己有乙肝的病情而申請離婚。我國法院針對離婚,有着明確的規定。下面本站小編就詳細爲大家介紹一下,婚前隱瞞乙肝婚姻無效是否受法律支援?

一、婚前隱瞞乙肝婚姻無效是否受法律支援?

1、自從我國《婚姻登記條例》取消強制婚檢以來,患乙肝已不再是結婚登記的絕對限制條件。乙肝目前不屬於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2、如與乙肝攜帶者結婚後,一方仍不希望與乙肝攜帶者繼續婚姻生活的話,可以透過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的這兩種方式解除婚姻關係。

二、重婚的形式包括哪幾種?

重婚,不但嚴重違反社會道德,更是一種犯罪行爲.重婚結成的婚姻必然是無效的。根據法律規定,重婚的形式有: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

(2)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三、重婚有哪些法律後果

1、重婚的民事後果。

重婚將產生下列三項民事後果:

(1)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的婚姻無效制度中,重婚罪是無效的原因之一;

(2)重婚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准予離婚的情形之一;

(3)在離婚時,重婚是無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的理由之一。

2、重婚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應承擔重婚罪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上文當中小編詳細的爲大家介紹了,婚前隱瞞乙肝婚姻無效是否受法律支援的法律常識。我們可以看出,目前,乙肝並不屬於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在一定情況下,乙肝這種病情是非常穩定的,有些情況也跟攜帶者並不屬於重大傳染疾病。所以如果因爲對方隱瞞乙肝申請離婚的話,是得不到法院支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