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間辭職,要返還公司繳納的社保費嗎?

一般地,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後,會先經歷一段試用期。如果員工不滿意公司,在試用期間提出辭職,因爲公司已經開始繳納社保費,其中包括公司繳納的部分,所以公司會要求返還社保費。

試用期間辭職,要返還公司繳納的社保費嗎?

按規定,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後,需要爲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如果公司拒絕購買社保的,屬於違規行爲,員工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處理。

員工在試用期間辭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到了三天時間公司要按法定程序辦理離職手續,提供離職證明,辦理好其他交接。

不過,公司給員工辦理離職時,不能主張返還已經繳納的社保費,否則這種行爲屬於違法。

因爲公司爲員工購買社保屬於法定的義務,如果員工離職時公司都沒買社保的,其實員工還可以請求補繳,所以公司是無權請求返還社保費的。

如果辭職公司要求返還社保費,員工可以按照以下處理:

1、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2、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當然,如果公司還爲試用期員工購買了住房公積金,對方辭職時也請求返還公積金的,員工也不用返還,必要時可以按照勞動爭議解決辦法維權。

最後,實際中,員工在試用期辭職,如果剛好公司未到發工資的時間,等拿到離職證明後纔拿到工資,但是發現領到的工資被剋扣,公司以返還已繳納的社保費爲由拒絕返還,雙方爭議較大的,建議可以在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介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