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入職兩天怎麼辦離職?

如果入職兩天怎麼辦離職?

工作是現代人生活的一部分,沒有工作就意味着沒有生活來源,所以很多大學生一畢業就會積極的去尋找工作,由於找工作的心情急迫,難免會選擇失誤,找了一家不適合自己的公司,所以剛入職一兩天就想要辭職。那麼這個時候,入職兩天怎麼辦離職呢?接下來小編將爲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入職兩天怎麼辦離職這個問題。

一、入職兩天怎麼辦離職?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剛剛入職尚未上班,勞動者想離職的,直接和用人單位溝通解除勞動合同,因爲沒有上班所以不存在工作交接的事宜,如果勞動者已經領用相關的工具等應當退還給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二、一般離職手續

一般需提前30天向部門主管(或人力資源部)提交辭職報告,按公司規定執行。其他特殊行業的離職,當事人需要向該行業主管單位進行報備,如藥師離職需要向藥監局進行變更註冊手續。 正式員工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1、如果當事人的勞動合同還沒到期的話,需提前一個月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待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人力資源部。 

2、根據當事人工作崗位,由人力資源部逐級報請,有些只需部門主管批准,有些崗位級別高的需經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人力資源部通知當事人的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 

3、當事人需要按公司的《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各公司規定不同),財務部結清借款後,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接工作方視爲完成。 

4、工資中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用人單位會在15日內辦理人事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當事人應該落實辦理情況並索要相關書面辦理資料。

5、人力資源部統計其本月考勤,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當事人的工資。 

6、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給當事人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到下一個新單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規大單位,一般都會要求出具的,有備無患。 如果是試用期員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請,手續辦理也相對較簡單。 通常離職程序,每個公司的規定不一樣,有的可以比這些更復雜或更簡單。

因爲剛剛進入單位,還沒有進入工作狀態,所以可以直接和公司協商離職的問題,但是基於道義應當提前告知公司,讓公司有充足的時間安排人員工作。當然,工作剛兩天,也不存在工資的問題。如果大家對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懂的,建議大家向專業的律師進行諮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