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要裁員,我應當如何維權

單位要裁員,我應當如何維權
律師解析: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經濟補償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賠償,標準爲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發生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