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大隊立案後一般多少時間執行

案件偵查結束移交檢察院審查的時候,犯罪嫌疑人仍然要呆在看守所期間,會有檢查人員進來對其詢問,一般在看守所這段時間不會超過1-2個月。

經偵大隊立案後一般多少時間執行

刑事案件爲例,刑事案件的審理順序是先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先拘留,然後監視居住,最後由檢察院批准逮捕後送到當地看守所。

除非案情十分複雜,或者犯罪嫌疑人一再的翻供,最後審理結束移交法院。在法院的審覈期間,犯罪嫌疑人依然要呆在看守所,直到開庭的那天才從看守所送人法庭。

一般來說,從被捕到開庭,如果案情清晰,使用簡易程序或者簡化審程序的話,只要半年左右。如果案情極爲複雜。而且犯罪嫌疑人不配合工作,就要拖上1年左右。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