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破產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虛假破產罪的立案標準根據修正案(六)之六規定,本罪在罪狀表述中,把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作爲定罪的界限,因此,本罪屬於結果犯,行爲人不僅要實施虛假破產的行爲,而且要給債權人和其他人利益造成嚴重損失,才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公司、企業透過隱匿財產、承擔虛構的債務或者以其他方法轉移、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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