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賄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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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受賄罪立案標準

單位受賄罪立案標準

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必須同時具備爲他人謀取利益的條件,且是情節嚴重的行爲,才能構成單位受賄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經濟往來中,在賬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單...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立案標準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立案標準

1、爲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或者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係密切的人行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以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2、行...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的認定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的認定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與行賄罪的界定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1)犯罪對象不同。這是兩者最主要的區別。行賄罪的對象是國家工作人員,非國家工作人員不能單獨構成受賄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的犯罪對象是國家工作人員之外...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量刑標準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量刑標準

1、爲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或者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係密切的人行賄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概念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概念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是指爲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或者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係密切的人行賄的行爲。...

貪污罪司法解釋

貪污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認定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認定

1、非法所得的數額國家工作人員的合法收入是計算非法所得的基礎。國家工作人員的合法收入,應當包括國家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國家發放的各種補貼、本人的其他勞動收入、親友的饋贈和依法繼承的財產。非法所得數額應...

介紹賄賂罪司法解釋

介紹賄賂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介紹賄賂案(第392條)介紹賄賂罪是指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行爲。“介紹賄賂”是指在行賄人與受賄人之間溝通關係、撮合條件,使...

行賄罪量刑標準

行賄罪量刑標準

1、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

貪污罪量刑標準

貪污罪量刑標準

1、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1)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受賄罪量刑標準

單位受賄罪量刑標準

1、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以上所列單位,在經濟往...

行賄罪的認定

行賄罪的認定

認定行賄罪,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1.行賄罪與饋贈禮物的界限其關鍵還是看行爲人在給予國家工作人員禮物時,主觀上是否有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爲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犯罪目的。2.行賄罪與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的...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司法解釋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一款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之一規定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定罪量刑適用標準,參照本解釋關於受賄罪的規定執行。...

對單位行賄罪構成要件

對單位行賄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國有單位的正常管理活動。行賄的對象必須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向非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

貪污罪立案標準

貪污罪立案標準

貪污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偵查。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一)貪污救災、搶險、...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量刑標準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量刑標準

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該國家工作人員說明來源,不能說明來源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財產的差額部分...

行賄罪構成要件

行賄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和公職人員的職務行爲的不可收買性。犯罪對象是公務人員個人。二、客觀要件1.爲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2.用錢財收買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爲;3.違反國家規定,給國家工作人...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司法解釋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二款刑法第三百九十條之一規定的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的定罪量刑適用標準,參照本解釋關於行賄罪的規定執行。第十條第三款單...

私分罰沒財物罪概念

私分罰沒財物罪概念

私分罰沒財物罪是指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行爲。...

挪用公款罪立案標準

挪用公款罪立案標準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的,應予以立案追訴,具體如下: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責任;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

受賄罪立案標準

受賄罪立案標準

受賄數額達到較大標準的,應予以立案追訴。具體如下:1、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2、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

介紹賄賂罪構成要件

介紹賄賂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既不包括其他非國家工作人員,也不包括單位。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在行賄人和受賄人之間實施溝通撮合,促使行賄與受賄得以實現的行爲。即爲行賄受賄雙方“穿針引...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概念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概念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透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請託人謀取不...

單位受賄罪的認定

單位受賄罪的認定

一、共犯認定1、單位受賄罪主犯主體資格的認定。主犯必須是國有單位。在本案中,甲單位系國有事業單位,符合單位受賄罪的主體要件。2、共同犯罪故意的認定。按照法學理論“經過單位集體研究決定的或者由單位負責人員決定...